何謂OCI

  • 綜合損益 = 本期損益 + 其他綜合損益OCI
  1.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損益 (以前是列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增減科目)
  2. 現金流量避險工具之末實現評價損益(僅有效避險部分)
  3. 國外營運機構財報換算之兌換差額 (也就是匯兌損益)
  4. 資產重估增值
  5. 符合條件之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
  6. 採用權益法認列所享有之關聯企業及合資的其他綜合損益

備註

長期投資或轉投資會根據持有目的與時間長短分為三類

  1. 持有至到期(權益法)
  2. 以交易目的而投資 (賺價差)
  3.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(在取得時有意圖長期持有之目的,但不排除必要時仍得隨時處分變現之非衍生金融資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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